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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与华南所(应急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浙江大学 编辑: 时间:2025-05-18 浏览:15

5月17日,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于广州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院长杨坤,副院长、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史舟、赵和平华南所(应急所)副所长刘晓文、陆俊卿共同出席此次签约仪式。华南所(应急所)科技管理处处长张英民与浙大环资学院院长杨坤分别代表双方完成签约,开启生态环境领域深度合作新篇章


浙大环资学院院长杨坤在发言中,对华南所(应急所)的科研实力与学科优势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华南所(应急所)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的核心科研机构,学科布局覆盖生态环境全领域,在环境应急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产出了众多具有标志性的科技成果。其学科优势与特色,与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在环境科学、资源科学、土壤学、生态学等学科方向的深厚积淀形成了高度契合与互补。杨坤院长进一步阐述道,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携手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里程碑。未来,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在科研平台、创新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人才交流与培养为纽带,定期组织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前沿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与融合;在战略规划层面,共同谋划面向未来生态环境挑战的长期合作蓝图,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布局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建立联合科研攻关小组、共享科研数据资源等方式,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创新;在成果转化方面,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化新模式,将双方的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有效方案,助力区域乃至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杨坤院长强调,相信通过双方的精诚合作,定能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在生态环境领域书写共同发展的崭新篇章,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大力量。

刘晓文对浙大环资学院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浙大环资学院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特别是近期成功获批了“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生态环境领域极具影响力。近年来,双方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已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议下一步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凝练重大科研需求,开展重大科研战略研究,申报、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区域间科技合作,加快成果转化。二是聚焦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土—水协同、土壤健康和新污染物等新兴环境问题及智慧化管控等领域,联合攻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深化人才培养,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共同合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四是做深、做实、做精合作机制,实现合作清单化、项目化。

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浙大环资学院环境科学系、科研与地方合作科相关人员,华南所(应急所)首席科学家温勇,科技管理处、海洋中心、大气中心、修复中心、鉴定中心、健康中心、土壤农村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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